浙江/舟山-2026-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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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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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域公共租赁住房装修工程(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新城区域公共租赁住房装修工程(一期),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舟山荣源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傅存波 ,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银晨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陶志刚,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嘉兴市众鑫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森 ,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日历天。
评标纪要:在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发现: 浙江晨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臻远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兴鸿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经系统询标,杭州兴鸿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其余三家投标单位均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第⑤点规定[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上述四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