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溪镇尹垛村秸秆颗粒燃料化利用项目更正公告(二)[更正事项]
2026-04-02
江苏/泰州 变更澄清
古溪镇尹垛村秸秆颗粒燃料化利用项目更正公告(二)[更正事项]
江苏/泰州-2026-04-02 00:00:00

古溪镇尹垛村秸秆颗粒燃料化利用项目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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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古溪镇尹垛村秸秆颗粒燃料化利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西双版纳墩墩科技有限公司,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更正成交供应商为安徽半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元。成交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见本公告附件******;成交单位分项报价表******;。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古溪镇古溪西路**号

联系人:周绍泽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兴市镇海路*号金融中心*号楼****室

联系人:周哲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哲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标、成交供应商使用本国产品的,应公告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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