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2025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批次)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02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锦江区2025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批次)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6-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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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批次)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锦江区****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批次)施工/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现更正为:“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二、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现更正为:“单位名称:成都市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联系电话:************”。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成都兴锦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