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分公司2026年揽投业务外包采购项目(01包-05包)】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6-04-02
辽宁/鞍山 招标采购
【鞍山市分公司2026年揽投业务外包采购项目(01包-05包)】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辽宁/鞍山-2026-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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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分公司****年揽投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包***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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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分公司****年揽投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包第二次)招标公告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鞍山市分公司****年揽投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一、项目名称:鞍山市分公司****年揽投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鞍山市分公司县级以上揽投部包快业务全环节服务外包。总预算为****.**万元,服务期限*年。费用由鞍山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业务量、收入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四、招标内容:*.鞍山市分公司县级以上揽投部包快业务全环节服务外包。*.本项目分为*包,兼投不兼中。每包确定*名中标人,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本轮采购*****包)*.包组情况:分包采购内容投递预算(万元)揽收预算(万元)总预算(万元)*高新揽投部***.***.*****.***对炉揽投部、南长甸揽投部、铁东揽投部、湖南揽投部***.***.*****.***七岭子揽投部、大孤山揽投部、灵山揽投部、樱桃园揽投部、唐家房揽投部、宁远揽投部、旧堡揽投部、汤岗子揽投部***.***.*****.***台安胜利东路揽投部***.***.*****.***岫岩城东路揽投部***.***.*****.***海城海铁东揽投部***.***.*****.**合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鞍山市分公司****年揽投业务外包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本项目在不高于外包上限控制单价的范围内,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其中:*.*投递环节外包单价:(*)**、**包投递环节外包最高限价:*.***元/件。同时以降本增效考虑,为防止业务量剧增等问题,每包将投递结算费用设置*个阶梯,具体情况如下表:业务种类月业务量(万件)折算系数投递(**包)小于**.**(含)***.*****.**(含)*.*****.**以上*.***投递(**包)小于**.**(含)***.*****.**(含)*.*****.**以上*.***(*)*****包投递环节外包最高限价:*.***元/件。同时以降本增效考虑,为防止业务量剧增等问题,每包将投递结算费用设置*个阶梯,具体情况如下表:业务种类月业务量(万件)折算系数投递(**包)小于**.**(含)***.*****.**(含)*.*****.**以上*.***投递(**包)小于**.**(含)***.*****.**(含)*.*****.**以上*.***投递(**包)小于**.**(含)***.*****.**(含)*.*****.**以上*.***投递(**包)小于**.**(含)***.*****.**(含)*.*****.**以上*.****.*与揽收业务收入完成进度挂钩设定揽收收入目标,每月揽收收入目标为当月投递结算金额的*%。如当月未能完成收入目标,将在投递结算费用中扣减未完成收入的金额。*.*揽收及其他业务结算标准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外包结算单价(元/件)特快业务特快全资(省内)*特快全资(省际)*报刊业务图书及文创毛利率的**%商务期刊按流转额*%数字媒体校园报刊畅销报刊发行费率≥**%,结算流转额的**%**%≤发行费率<><60%,结算流转额的10%注:(1)投标人报价时,应按照分包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五)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七)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如遇上级业务调整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政策变更、更新自动化分拣设备、作业组织调整、内部处理流程调整、场地变更、投递区域调整、操作规范等重大调整,甲方有权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八)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九)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不得接受他人委托开展与本合同相同的业务活动;(十)投标人须承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开立代发工资业务,用于支付外包作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供应商可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对公账户代发服务人员工资(由邮政企业引荐办理邮银协同对公开户与代发工资业务);(十一)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供应商后评估以及结果应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以及业务处理标准、考核标准、业务环节结算等内容;(十二)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鞍山)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十三)外包人员要求:(1)基本身份条件:需为具有合法劳动能力的自然人,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良好,履历中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等不良记录;(2)年龄范围:男性员工年龄要求处于18至60周岁之间,女性员工年龄要求处于18至50周岁之间;(3)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心脏、脑部等不适宜从事户外奔波及高强度体力劳动的疾病,可适应户外工作节奏及相应劳动强度;(4)学历水平: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5)技能条件:若工作需驾驶车辆,需具备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像驾驶电动三轮车常需d证。此外,需具备基本沟通能力,能妥善处理投递业务问题,部分招聘提及需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或基础电脑操作技能等。(十四)投标人须具有稳定的人员储备能力,承诺项目切换前要保证满足生产需要的人员数量,为此采购项目配备投递人员01包不少于9人;02包不少于45人;03包不少于20人;04包不少于23人;05包不少于20人;06包不少于50人(投标时提供人员身份证信息复印件),并评标现场需提供不少于承诺数量的从事本项目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不是当地的身份证(以签发机关为准)还需要提供本地居住证明(三年以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表(须与投标人公司名头一致);(十五)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履约前7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选派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已生效的投保保单以供查验审核。(十六)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缴纳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60%,结算流转额的10%注:(1)投标人报价时,应按照分包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五)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七)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如遇上级业务调整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政策变更、更新自动化分拣设备、作业组织调整、内部处理流程调整、场地变更、投递区域调整、操作规范等重大调整,甲方有权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八)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九)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不得接受他人委托开展与本合同相同的业务活动;(十)投标人须承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开立代发工资业务,用于支付外包作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供应商可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对公账户代发服务人员工资(由邮政企业引荐办理邮银协同对公开户与代发工资业务);(十一)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供应商后评估以及结果应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以及业务处理标准、考核标准、业务环节结算等内容;(十二)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鞍山)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十三)外包人员要求:(1)基本身份条件:需为具有合法劳动能力的自然人,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良好,履历中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等不良记录;(2)年龄范围:男性员工年龄要求处于18至60周岁之间,女性员工年龄要求处于18至50周岁之间;(3)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心脏、脑部等不适宜从事户外奔波及高强度体力劳动的疾病,可适应户外工作节奏及相应劳动强度;(4)学历水平: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5)技能条件:若工作需驾驶车辆,需具备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像驾驶电动三轮车常需d证。此外,需具备基本沟通能力,能妥善处理投递业务问题,部分招聘提及需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或基础电脑操作技能等。(十四)投标人须具有稳定的人员储备能力,承诺项目切换前要保证满足生产需要的人员数量,为此采购项目配备投递人员01包不少于9人;02包不少于45人;03包不少于20人;04包不少于23人;05包不少于20人;06包不少于50人(投标时提供人员身份证信息复印件),并评标现场需提供不少于承诺数量的从事本项目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不是当地的身份证(以签发机关为准)还需要提供本地居住证明(三年以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表(须与投标人公司名头一致);(十五)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履约前7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选派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已生效的投保保单以供查验审核。(十六)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缴纳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