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4-02 00:00:00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名称:苍南龙港平阳三地自来水厂污泥消纳处置运输服务项目
四、项目编号:*******************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最高限价:***元/吨
七、项目采购内容概况:
*、苍南、龙港、平阳三地现有自来水厂**座,此次招标的包括,苍南*座,龙港*座,平阳*座。三地水厂****年总产泥量约****吨。
*、污泥处置服务内容:此次招标自来水厂目前已配备污泥脱水设备的水厂实施污泥合规化处置,处置对象为自来水厂经脱水后含水率为**%~**%的污泥,污泥处置供应商需完成污泥过磅、装卸、清理场地、运输、处置消纳工作,污泥的处置需要符合环保标准。
*、合同期限及最高限价:合同期为*年,可续签*年(*+*+*模式),最高限价为***元/吨。(本次采购合同期为*年,*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的,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协议,最多续签两次,续签协议的服务内容、要求不变。即使具备续签条件,甲方仍有权不续签。如乙方决定不续签的,须提早*个月书面发函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续提供***个月的服务(过渡期),费用标准按原协议规定执行。)
*、本项目经两次公告后有效响应单位只有一家。
八、申请理由:苍南龙港平阳三地自来水厂污泥消纳处置运输服务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采购,理由如下: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条第七款“(七)经两次公告后有效响应单位只有一家,且专家审查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釆购的规定,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龙港诚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具备合理性。
九、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龙港诚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十、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新城时代大道*********地块
十一、论证专家:林新宇、范茂水、李结琼。
十二、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龙港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平阳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董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
监督部门: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业务举报电话:***********
纪检举报电话:*************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龙港水务有限公司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平阳水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