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2026-04-02 00:00:00
项目概况
金沙县城关镇外寨村开明石粉厂采矿权和资产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洪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太极社区平桥三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城关镇外寨村开明石粉厂采矿权和资产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含采矿权评估、资产评估、双评估整合服务全部费用);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供应商报价需分别列明采矿权评估费、资产评估费、整合服务费明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对金沙县城关镇外寨村开明石粉厂石灰岩采矿权(采矿权证号*************、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至***米、生产规模*万吨/年)及厂内相关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损失赔偿报价表》),以****年**月*日为统一基准日开展政策性关停直接损失联合评估;分别出具符合国家规范、具备法律效力的采矿权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同时出具整合双评估结论的联合总报告,报告需满足采购人后续相关工作使用要求(含双评估资料梳理、现场核查、价值测算、报告编制及相关答疑等全流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正式评估报告(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服务标准:采矿权评估报告需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石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技术要求》,资产评估报告需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等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双评估报告数据真实、测算科学、结论逻辑一致,联合总报告需整合双评估结论并明确直接损失总价值,所有报告均需通过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的证明材料;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个月内有效);
*.* 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回单须标明缴存款项来源为社会保险方为有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 供应商信息:供应商须承诺:在投标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即项目咨询服务单位为中小企业)。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询价文件》指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未提供或声明不实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同时具备矿业权评估资质和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均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在有效期内);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资格证书、****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③配备至少*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资格证书、****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洪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太极社区平桥三组)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必须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报名;
售价:***.**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贵州洪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太极社区平桥三组)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五、开启
时 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 点:贵州洪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太极社区平桥三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注:(附言中填写“****-***-****-**号投标保证金”,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方式以外提交保证金的需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开户名称:贵州洪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奢香支行
银行账号:**** **** **** **** ***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备案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询问、质疑联系人:李兴华、杨正菊、高峰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城治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洪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太极社区平桥三组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兴华、齐先洪、吴娇娇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