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六阶段施工继续招投标活动确定中标人的说明

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六阶段施工(项目编号:*******************)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我单位收到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的异议。经评标委员会对异议事项复议,结论如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河南省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薛志邦为河南滨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违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应废除其中标候选人第一的排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第**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本单位原计划重新招标,并发布了重新招标说明,后收到针对重新招标的异议,我单位于****年*月**日组织了原评标专家对异议复议(二次),结论如下: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但我单位近期接到水利主管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锡北运河***项目河道治理工程的函》指出:锡北运河***项目河道治理工程大多已纳入****年度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太湖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汛期即将来临,为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必须加快组织河道整治工程推进工程建设。

为严格落实水利主管部门要求,保障本工程按期完工,经我单位研究决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特此说明

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