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夷陵黄柏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6-04-02
湖北/宜昌 审批|立项|规划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夷陵黄柏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宜昌-2026-04-02 00:00:00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夷陵黄柏河***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宜昌供电公司:

  报送的《关于宜昌夷陵黄柏河***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宜供发展〔****〕**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满足夷陵区中心城区、西陵区沙湾片区及唐家湾片区负荷增长需求、提高供电质量、优化电网结构,同意建设宜昌夷陵黄柏河***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

  一、项目单位为:国网宜昌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西陵区、夷陵区。

  三、该工程建设总规模为:

  该工程建设总规模为:新建***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兆伏安;***千伏出线*回,架空线路*.*公里、电缆 *.**公里;**千伏出线开关柜**面;建设相应的无功补偿装置和其相应系统二次工程。

  四、该工程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工程总工期约*年。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目采取委托招标方式对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六、如需对核准批复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本核准批复办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后,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请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配合投资主管部门强化项目建设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年期限届满**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