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2026-04-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课桌椅及***显示屏等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科飞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锦绣大道****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数字可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桂冠路*号
四、基本情况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南部县幸福小学采购课桌椅及***显示屏等设备(*****************),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散热系统存在虚假响应,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代理机构未核实事实即驳回质疑。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机柜、音频连接线存在虚假响应,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核实。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配电柜未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型号与认证信息不一致,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与事实不符。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电源线、大屏电源线未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型号与认证信息不一致,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核查。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视频控制器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实质性偏离,采购代理机构未采信有效证据。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接收卡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对产品信息不熟悉,不具备履约能力,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核实。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存在程序违法、未依法履行核查义务及未保障投诉人质疑沟通权,实体处理与答复均严重不当。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南部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