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4-02 00:00:00
为进一步发挥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作用,加强市场平安建设,提升市区农贸市场服务水平,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年度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保险项目实施细则,就下列项目进行招标,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 预算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 | ****年度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保险项目 | ¥***** | ¥*** |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招标项目内容
****年度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保险项目。包括: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下属农贸市场所承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及部分员工的团体意外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险:
保额:********.**元。
免赔:***元或者*%。(两者以高者为准)
扩展条款:
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下辖经营市场,共计***户经营户;
每个经营户累计责任限额*万元,每人责任限额*.*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元或免赔率*%,两者以高者为准。
(*)公众责任险:
保额:*******.**元。
限额:每次事故免赔率**%或***元,两者以高者为准,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元,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元,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元,
每次事故责任险限额******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元。
特约地址:
大江农贸市场,下大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大云农贸市场,解放南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东街农贸市场,东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念亩头市场,长城路长城中学西侧**米;
澄港市场,澄港路,澄港小区附属用房;
合心市场,合心小区附属用房;
东浦市场,东浦体育场路,东浦村委对面;
皋埠市场,皋埠银春路*号正西方向**米;
斗门市场,斗门街道百盛溇村。
(*)员工团体意外险
项目 | 保额 |
意外身故、残疾给付 | ******.**元/人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 *****.**元/人 |
投保人数 | **人 |
三、投标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规定。
*.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以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必须为投标分公司本身所具有,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能作为该投标分公司的文件予以确认。
*.在绍兴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保险服务资质的公司。
四、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五、报名
*、 **** 年*月 * 日至 **** 年*月 **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下大路**号大江市场二楼)受理。报名时间:上午*:*****:**,下午**:*****:**。(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 **** 年*月 ** 日**:**时整以前将报价文件盖章后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下大路**号大江市场二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年*月 ** 日**:**时在市场公司会议室开标。
七、中标方式
现场开标,按最低报价中标方式确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时(保证金以现金缴纳的方式)交至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开标结束后,招标方现场退还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九、合同签订及其他
中标方自招标结束后,公示*天,无异议后在****年*月**日前与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在****年*月**日前出好保单,并送至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报价表格
序号 | 保险险种 | 保险金额(元) | 费率(‰) | 年保费(元) |
* | 食品安全责任险 (***户) | ********.** | ||
* | 团体意外险 (**人) | 意外身故残疾******.**/人 意外医疗*****.**/人 | ||
* | 公众责任险 (*个市场) | *******.** | ||
合计总保费 | ||||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