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4-02 00:00:00
明光市曹庄东区部门商业用房出售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竞价人:
现将对“明光市曹庄东区部门商业用房出售项目”(项目编号:****************)项目作如下澄清:
本竞价公告中:“重大事项披露中*.本标的处于抵押状态,成交三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如有延后请成交人与明光市国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协商。”修改为“本标的处于抵押状态,双方应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即****年*月*日前)完成过户手续。若因出售人原因逾期办理,出售人将按成交价款,自****年*月*日起按当年*倍***向成交人支付利息,直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电子竞价公告的组成部分,与电子竞价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电子竞价公告与澄清公告有不一致处,以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潜在竞价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竞价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出售人:明光市国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 号)
联系人:姚凤颖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 号)
联系人:杨建乐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明光市曹庄东区部门商业用房出售项目澄清公告二
项目编号:****************
各潜在竞价人:
现将对“明光市曹庄东区部门商业用房出售项目”(项目编号:****************)项目作如下澄清:
本竞价公告附件“房屋买卖合同**曹庄”内容变更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明光市国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方禹
联系电话:************
地址: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公开拍得甲方所属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交易房屋具体情况
*、房屋地址:
*、房屋总面积:****.**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第二条 交易房屋价款、给付方式及交房时间
*、房屋总价:元,大写金额: 整
*、价款给付期限和方式:买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到甲方指定账户,方式为银行转账。(开户行: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单位:明光市国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账号:***********************)
*、交房时间: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在交房日之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三条 税费承担
本合同项下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甲方积极无偿为乙方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整(******元)。
*.甲方逾期过户的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存在抵押、查封、共有权人未同意出售、甲方不配合等)在乙方付清购房款后三个月内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产权无法转移登记至乙方名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整(******元)。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明光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电子竞价公告的组成部分,与电子竞价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电子竞价公告与澄清公告有不一致处,以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潜在竞价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竞价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出售人:明光市国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 号)
联系人:姚凤颖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 号)
联系人:杨建乐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