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九江市柴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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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九江市柴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江西/九江-2026-04-02 00:00:00

[柴桑区]九江市柴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根据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十八)企业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分公司缴纳的社保凭证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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