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4-02 00:00:00
场区排污整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场区排污整治服务项目简易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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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简易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场区排污整治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四、项目概况:
该采购项目包括管道疏通、抽化粪池、污水泵站清洗等,服务期限*年。常规情况下,每季度处理一次,每年清理不少于*次,每次大约**个工作日。供应商需根据排污整治服务的内容进行报价。
服务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需求方明确的地点。
结算方式:结算币种为人民币。本项目不预付货款,每次处理完毕,经过验收合格后,且收到由乙方签发正式发票后进行付款。
五、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一)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年*月*日**点,踏勘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具体地址请联系***********,如不参加,风险自行承担。
(二)报价时间:****年*月**日**点前,过时概不收取报价资料。
(三)报价地点及方式:天津市武清区;密封邮寄(顺丰)或密封送达,具体地址请联系***********。
(四)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孙先生,***********。
(五)纪检监督电话:
张先生,************。
七、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资料
*.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未提供视为无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未提供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函;
*.供应商承诺声明;
*.防范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非恶意低价报价承诺书;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
*.提供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
**.报价表(详见附件)。
**.对商务和技术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应答,不得负偏离(详见附件)。
(二)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
所有资料须由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密封保存。如邮寄请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装入文件袋再邮寄,如未按照此要求不慎被提前开封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