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02 00:00:00
某部**栋公寓楼加装电梯工程(第二次)更正公告
某部**栋公寓楼加装电梯工程(第二次)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栋公寓楼加装电梯工程(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保人须知
更正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保人须知中“*.**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变更为“*.**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主体、关键性工作禁止分包,仅允许分包电梯设备安装工程,结构主体工程由总承包公司负责。分包金额要求:无。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响应)时需提交拟分包计划表(拟分包项目名称、分包范围及理由均需填写,备注栏填写分包人名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改造)(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响应)时需提交分包单位拟投入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电梯安装工作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修理(*)),管理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保人须知中“*.投标文件的递交”项“*.*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号金鹰大厦**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号金鹰大厦**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
联 系 人:钟老师
电 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