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4-10#商务综合楼(EPC)劳务分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4-02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宿州市2024-10#商务综合楼(EPC)劳务分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2026-04-02 00:00:00
宿州市*******#商务综合楼(***)劳务分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宿州市*******#商务综合楼(***)劳务分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宿州市*******#商务综合楼(***)劳务分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州市*******#商务综合楼(***)劳务分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宿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宿州市*******#商务综合楼(***)劳务分包项目

采购范围: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项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环宇国际广场*号楼****、****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

联系方式:尹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埇桥区银河一路环宇国际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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