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
2026-04-02
广西/南宁 招标采购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
广西/南宁-2026-04-02 00:00:00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
广西/南宁-2026-04-02 00:00:00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
交易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项目名称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地址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平花谷路*号广西(中国*东盟)粮食物流产业园区交易中心*号楼*楼,注册资本*.*亿元人民币,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南宁市人民政府联合推动所属粮食企业合作投资,于****年*月成立,注册资本金*.*亿元。园区公司负责广西(中国—东盟)粮食物流产业园区项目(以下简称园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项目总占地***亩,分两期推进。一期已建成写字楼、商铺、物流仓库******㎡,二期***亩土地已平整未开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花谷路*号
法定代表人
卢招彩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实缴资本(万元)
*****人民币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经营范围
粮油及农副产品的储存与销售;粮油进出口业务;网上贸易代理;国内贸易;铺面租赁;场地租赁;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停车场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国内外货物运输代理;粮油及农副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物业服务;对酒店、餐饮、娱乐业的投资;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广告牌租赁;展会策划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粮油收购及加工;质检技术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人)
**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
**
*
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内部决议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单位:万元)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
广西信达友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月报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名称
广西合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号综合楼*楼、*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委托方决策文件
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纪要(****年第*期)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资监管机构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转让方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放弃(提示: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否
特别告知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中显示:
①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未决诉讼事项,该未决诉讼可能产生的潜在支付义务: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应付账款中记载应付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余额为**,***,***.**元,该诉讼截止至评估报告出具日尚未审结,具有不确定性,根据广西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审计证据双方就主体工程结算存在的争议事项汇总金额为**,***,***.**元。
②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存在对借款进行抵押、保证和质押担保事项,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万元。
③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涉及一项与安家公司的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案已结案,相关事项请到交易所查阅评估报告。
④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标的企业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行权规则详见《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使规则》(交易规则查询方式:*****://***.*****.***/******/*****)。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人员安置。不涉及
*.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担保责任。标的企业已存在的对借款进行抵押、保证和质押担保事项中由转让方承担的责任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须承继。
*.成交签约。
(*)受让方须按通知时间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另行通知
*.交易价款结转。
【一次性付款】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转受让方双方应付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税、费承担。
(*)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有关事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踏勘安排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至
********** **:**
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之日起**小时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后仅给予*次补正机会,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如未按上述要求转款造成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丧失报名资格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转入对应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款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当最高有效报价者为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原股东确定按照《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高有效报价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受让(竞价)成功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天);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形。
*.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不足部分,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或优先购买权人行权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多次报价(加价)
竞价阶梯(元/次)
*****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本项目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须阅读并同意的受让申请与承诺,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转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竞价服务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林经理***********
报名咨询
罗经理 ************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他
监督电话: ************(交易所)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附件下载
公告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授权委托书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参考模板下载
承诺函(格式自拟)
/
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
/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
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格式自拟)
/
| 项目名称 |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标的概况 | |||||||||||||||||
|---|---|---|---|---|---|---|---|---|---|---|---|---|---|---|---|---|---|
| 标的简介 |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地址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平花谷路*号广西(中国*东盟)粮食物流产业园区交易中心*号楼*楼,注册资本*.*亿元人民币,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南宁市人民政府联合推动所属粮食企业合作投资,于****年*月成立,注册资本金*.*亿元。园区公司负责广西(中国—东盟)粮食物流产业园区项目(以下简称园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项目总占地***亩,分两期推进。一期已建成写字楼、商铺、物流仓库******㎡,二期***亩土地已平整未开工。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 |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花谷路*号 | 法定代表人 | 卢招彩 |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实缴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 ||||||||||||||
| 经营范围 |
粮油及农副产品的储存与销售;粮油进出口业务;网上贸易代理;国内贸易;铺面租赁;场地租赁;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停车场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国内外货物运输代理;粮油及农副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物业服务;对酒店、餐饮、娱乐业的投资;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广告牌租赁;展会策划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粮油收购及加工;质检技术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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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人) | **人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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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议 | 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单位:万元) |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 |||||||||||||||||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 审计机构名称 |
广西信达友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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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月报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
| 评估机构名称 | 广西合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 *****.** |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
| 转让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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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 国资监管机构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 |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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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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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放弃(提示: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 特别告知 |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中显示: ①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未决诉讼事项,该未决诉讼可能产生的潜在支付义务: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应付账款中记载应付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余额为**,***,***.**元,该诉讼截止至评估报告出具日尚未审结,具有不确定性,根据广西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审计证据双方就主体工程结算存在的争议事项汇总金额为**,***,***.**元。 ②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存在对借款进行抵押、保证和质押担保事项,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万元。 ③广西粮食物流产业园区有限公司涉及一项与安家公司的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案已结案,相关事项请到交易所查阅评估报告。 ④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标的企业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行权规则详见《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使规则》(交易规则查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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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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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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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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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人员安置。不涉及 *.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担保责任。标的企业已存在的对借款进行抵押、保证和质押担保事项中由转让方承担的责任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须承继。 *.成交签约。 (*)受让方须按通知时间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另行通知 *.交易价款结转。 【一次性付款】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转受让方双方应付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税、费承担。 (*)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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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有关事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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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勘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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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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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之日起**小时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后仅给予*次补正机会,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如未按上述要求转款造成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丧失报名资格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转入对应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款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当最高有效报价者为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原股东确定按照《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高有效报价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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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受让(竞价)成功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天);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形。 *.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不足部分,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或优先购买权人行权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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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次)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本项目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须阅读并同意的受让申请与承诺,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转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竞价服务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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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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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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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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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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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监督电话: ************(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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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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