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6-04-02 00:00:00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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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之间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在济南市具有固定的实体经营(生产)场所或库房,具备冷链运输能力。 (七)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八)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证明材料。 (九)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补充承诺(在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具备办公场所及库房(符合产品贮存条件)的承诺)。 (十)供应商所投标包优先级承诺。 (十一)投标人在具备特定资格条件通用要求的前提下,各包还应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包*:干杂及水产 (*)须提供其所供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的证明。 (*)投标供应商具备自有或租赁或长期合作海水或淡水水产养殖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或承租材料原件或合作协议。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其所供水产品半年内的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重金属检测报告。 包*:肉蛋类 (*)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取得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投标人是销售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相关证件(厂家授权书、肉类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包*:果蔬类 (*)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供应渠道。(须提供果蔬批发市场或蔬菜供应基地签订果蔬供应合同)。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五份其所供产品的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半年内果蔬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山东省济南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在济南市具有固定的实体经营(生产)场所或库房,具备冷链运输能力。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补充承诺(在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具备办公场所及库房(符合产品贮存条件)的承诺)。 *.供应商所投标包优先级承诺。 *.包*:干杂及水产 (*)须提供其所供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的证明。 (*)投标供应商具备自有或租赁或长期合作海水或淡水水产养殖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或承租材料原件或合作协议。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其所供水产品半年内的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重金属检测报告。 包*:肉蛋类 (*)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取得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投标人是销售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相关证件(厂家授权书、肉类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包*:果蔬类 (*)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供应渠道。(须提供果蔬批发市场或蔬菜供应基地签订果蔬供应合同)。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五份其所供产品的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半年内果蔬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山东省济南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山东省济南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山东省 济南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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