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报废资产处置[挂牌披露]
2026-04-02
浙江/嘉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加气站报废资产处置[挂牌披露]
浙江/嘉兴-2026-04-02 00:00:00
浙江/嘉兴-2026-04-02 00:00:00
加气站报废资产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加气站报废资产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嘉兴市嘉通交运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嘉兴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万元安全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嘉兴市嘉通交运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付清全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保证金***元/天。 (*)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应遵守国家和嘉兴市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若受让方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自身或者第三方发生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受让方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应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受让方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在拆除过程中,受让方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转让标的以外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如因上述情况发生导致施工延期超原定计划*个月(含)的,转让方将扣除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的**%用作补偿,乙方无异议。 *.本项目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