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6-025)义乌跨境电商物流园6幢1号、2号、3号房产转让[挂牌披露]
2026-04-02
浙江/金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H26-025)义乌跨境电商物流园6幢1号、2号、3号房产转让[挂牌披露]
浙江/金华-2026-04-02 00:00:00
浙江/金华-2026-04-02 00:00:00
(*******)义乌跨境电商物流园*幢*号、*号、*号房产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义乌跨境电商物流园*幢*号、*号、*号房产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义乌商博云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手机端:我的)——支付订单(手机端:我的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特别事项约定”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交易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标的物一切按现状为准,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除该标的主体结构自身质量问题外)。转让方对出让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受让方应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交易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受让方参考,如相关资料发生变化,则以政府部门核定认可的文件为准,资料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并取得。受让方在出让前必须仔细审查出让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次标的物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以主管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办理产权证的手续及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本项目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不动产登记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数据为准。 *、关于合同样本的特别说明: (*)本公告附件《转让协议(样本)》为本次交易的标准合同文本,成交后交易双方应据此签订正式合同。 (*)意向方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完全阅读、理解并接受该合同样本的全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用途、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如意向方对合同样本有任何修改建议,须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义交所,由转让方决定是否采纳。转让方未书面确认的修改建议不产生任何效力。 (*)成交后,交易双方仅可就合同样本中的笔误、技术性表述等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正,不得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任何口头承诺或协商如未经转让方书面确认的,均不具法律约束力。 (*)因合同条款变更产生的任何纠纷,由变更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义交所不承担任何调解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