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滨州市滨城区新铧文理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6-04-02
山东/滨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滨州市滨城区新铧文理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00%股权
山东/滨州-2026-04-02 00:00:00
滨州市滨城区新铧文理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滨州市滨城区新铧文理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山东出版新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 *、截至****年*月**日标的企业已向学员收取的***.**万元学费,尚未完成相关课时,受让该股权后,标的企业需继续完成后续课时任务。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昊资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鲁瑞会业字(****)第****号《审计报告》、《滨州市滨城区新铧文理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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