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新闻资讯 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新闻资讯 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26-04-01
贵州/黔东南 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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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2026-04-01 00:00:00
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龙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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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推进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招标工作,确保项目招标程序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开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

(三)项目单位: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实施麻江县城乡全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输、处置一体化运营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运营单位,现需选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全程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五)服务范围:组织现场踏勘与答疑、招标文件澄清补遗、组织开标评标会议、协助出具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招标全过程资料整理归档、处理招标相关质疑投诉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

(六)服务周期:自双方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全部工作完成、相关资料完整归档且合同履约完毕止。

(七)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贵州省相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由参选单位自主合理报价,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已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具备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合法资质。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选单位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暂停或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招标代理相关从业资格,拥有*年及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且无不良从业记录;项目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具备丰富的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实操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代理业务。

三、参选资料提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使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形式提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资料,比选单位有权拒收。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年*月*日前送至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服务中心办公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将被拒绝。

(三)参选资料需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备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团队资质证明、信用查询截图、近*年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参选报价单、服务方案、无重大违法违规承诺书等,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密封装订。

四、比选方式

本次采用低价竞选方式,按有效报价顺位评分,最低价者中选。

五、其他事项

(一)参选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且*年内不得参与麻江县住建局组织的各类招标代理比选活动。

(二)中选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比选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确保招标工作合规高效完成。

(三)本公告在麻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龙秋红

联系方式:************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来源: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秋红;审核:赵朝凯;编辑:吴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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