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3-23 00:00:00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福安市溪柄镇立峰村民委员会决定对“福安市溪柄镇立峰村农产品初加工中心房地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福安市溪柄镇立峰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溪柄镇立峰村。
三、项目概况与租赁范围
租赁标的物:福安市溪柄镇立峰村农产品初加工中心房地产。
标的物基本情况:
权利人:福安市溪柄镇立峰村民委员会。
房屋用途:厂房(仅限于农产品加工)。
建筑结构:钢结构。
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内附设*个冷库(总库容****³)、**吨粮食烘干机两台、照明灯**盏。
租赁期限:五年。
权属状态:根据福建正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闽正一评报资(****)第*******号《资产评估报告》,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该房地产产权清晰,未设定出租、抵押等他项权利。
租金评估依据:本项目租金底价已委托福建正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编号为闽正一评报资(****)第*******号的《资产评估报告》。该报告采用市场法,确定在评估基准日****年**月**日的市场年租赁价值为人民币***,***元(大写:壹拾伍万肆仟贰佰陆拾玖元整),以此作为本次公开招标的年租金底价参考。
五年租金招标总底价人民币***,***元(大写:柒拾柒万壹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到福安市雯华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福安市坂中乡坂中新村**号一层)或福安市溪柄镇立峰村民委员会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方式与评标办法
租金底价:本项目年租金招标底价为人民币***,***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底价。五年租金总底价为人民币***,***元。
租赁期限与租金支付,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
租金递增率:每年*%。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最高报价中标法。在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对年租金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优先权: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依法、依约定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优先权的,法定优先权在先;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七、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和投标报价表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投标: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投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租赁项目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中标年租金总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能用以抵扣租金,待合同期满,承租方退租且经招标人验收房屋完好后**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条款时出现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安市溪柄镇立峰村民委员会。
十、中标通知与合同签订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十一、承租方责任承诺
中标人(承租方)须承诺:
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章纳税,服从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严格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将租赁厂房转租、分租、转让或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约定用途。
合法开展经营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与环保责任,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或高污染、高风险的项目。
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及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
维护厂房及设施设备(包括冷库、烘干机等)完好,合理使用并负责日常维护。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溪柄镇立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溪柄镇立峰村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安市雯华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坂中乡坂中新村**号一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十三、本公告发布渠道
镇、村政务公开栏,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微信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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