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财采罚决〔2026〕1-1号)
2026-04-01
河北/邢台 质疑投诉
邢台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财采罚决〔2026〕1-1号)
河北/邢台-2026-04-01 00:00:00
邢台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财采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邢台特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襄都区邢州大道北旧车交易市场东侧永恒路******号
二、基本情况
邢台特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邢台市人民医院北院区高压配电运行及电工维修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和《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条较重裁量幅度
四、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万零玖佰陆拾陆元肆角;*.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柒万柒仟伍佰陆拾陆元捌角陆分。
五、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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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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