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人员违停采集系统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3-31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人员违停采集系统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宁波-202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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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生成日期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人员违停采集系统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发布日期: ********** **:**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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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人员违停采集系统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人员违停采集系统维保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过提供系统功能维护、性能优化、数据库维护、安全防护、问题解决、技术支持等全方位的服务,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紧急响应和售后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原由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之第一种情形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建议该维保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号宁兴财富广场*座*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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