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01 00:00:00
神之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雇主责任险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神之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雇主责任险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神之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雇主责任险 补疑*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号)相关要求:非车险业务应当回归财产保险保障功能,聚焦财产损失及相关责任风险保障,不得突破财产保险责任边界。不得通过附加责任、责任拼接、组合设计等方式,实质性承保人身保险、健康保险等应由人身保险条线经营的责任风险。对名义为财产保险、实质覆盖人身伤害、医疗费用、住院给付等责任的,监管部门将按照“穿透监管、实质判断”的原则进行规范。涉及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的,应当依法纳入人身保险监管范围,按照相关监管规定执行。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小时意外伤害,上下班意外伤害和疾病等相关内容,已经和最新的监管要求不符,是否需要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评分表中技术资信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评分标准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年*****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开信息披露材料,因我司**年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暂时没有公布,我司能否提供****年*****年经审计的综合偿付能力报告。
答:予以认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信誉评价,评分标准为投标人提供****年、****年、****年度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年度四季度我司暂时没有公布,我司能否提供****年*****年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答:予以认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评审项变更如下: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提供****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得**分。
*.***%<****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得**分;
*.***%≤****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得*分;
*.****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得*分;
注:
*.响应文件中提供****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包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公开信息披露材料并加盖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公章。
*.****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未处于同一得分区间的,按****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最低值对应标准计算得分。
|
****分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信誉评价”评审项变更如下:
| 信誉评价
|
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提供****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中所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为*类,得*分;
****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中任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出现*次*类,得*分;出现*次*类,得*分;出现*次及以上*类,得*分;
****年*****年中任意连续三年中任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出现*次及以上*类,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最低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官网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
***分
|
注:此补疑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神之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号华冶金石广场写字楼****室
联系人:夏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神之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雇主责任险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神之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雇主责任险 补疑*
(项目编号:**************)
一、延期部分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
*.竞争性磋商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
*.竞争性磋商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评标室(九)。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神之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号华冶金石广场写字楼****室
联系人:夏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