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026-04-01
黑龙江/哈尔滨 招标采购
五常市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黑龙江/哈尔滨-2026-04-01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6-04-01 00:00:00
五常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
| 项目名称 | 五常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 五常市农村能源与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年及以后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通知》 | |||||||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农田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地力提升等; 项目规模:五常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万亩。最终建设规模以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面积可适当增减;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 * | 五常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一标段) | 勘测设计 | 公开招标 | ****年*月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该项目最终批复勘测设计费的**% | 第一标段:计划建设规模*万亩 | |
| * | 五常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二标段) | 勘测设计 | 公开招标 | ****年*月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该项目最终批复勘测设计费的**% | 第二标段:计划建设规模*万亩 | |
| * | 五常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三标段) | 勘测设计 | 公开招标 | ****年*月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该项目最终批复勘测设计费的**% | 第三标段:计划建设规模*万亩 | |
| * | 五常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四标段) | 勘测设计 | 公开招标 | ****年*月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该项目最终批复勘测设计费的**% | 第四标段:计划建设规模*万亩 | |
| * | 五常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五标段) | 勘测设计 | 公开招标 | ****年*月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该项目最终批复勘测设计费的**% | 第五标段:计划建设规模*万亩 | |
| * | 五常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六标段) | 勘测设计 | 公开招标 | ****年*月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该项目最终批复勘测设计费的**% | 第六标段:计划建设规模*万亩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个月(****年**月*****年**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按照《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黑农厅规〔****〕**号)规定,投标人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不良行为记录,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