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4-01 00:00:00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度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车辆信息:*.粤******(奥德赛牌*********);*.粤******(别克牌**********)。
(二)预算:*辆公务用车两年维修维护费用预算金额约*万元(叁万元整),据实支付。
(三)服务要求:*.我单位提出需求后,服务供应商须*小时内响应,并双方协商确认的合理时间内完成项目;*.每次服务完成后,免费对车辆进行清洁整理,达到外观整洁、内饰干净的标准;*.维修人员具有相应机动车维修资格证明;*.提供服务期间,服务供应商派出人员产生的交通违章、安全事故、人身及财产安全等问题,以及因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采购人车辆的财产损失、安全事故等问题,全部由服务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维修更换的零配件须为原厂正品或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供应商须提供零配件质量合格证明,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三、服务期限
两年,签订合同之日至****年*月**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由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应包含机动车维修;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项目报价材料
供应商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报价材料,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信用查询截图。
(四)公司情况(含公司业绩、维修设备情况和维修车间照片等);
(五)总体服务及紧急救援方案(需包含响应时间和质量保障服务承诺书);
(六)人员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七)零配件和工时费的折扣报价单;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抽调评审小组按照《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度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项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服务供应商。
七、联系事项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年*月*日**时前向采购人提交报价资料。
采购单位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号四楼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杜生 ************
附件: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度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