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NCZ00100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改造优化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改造优化项目的采购需求
2026-04-01
宁夏/银川 招标采购
2026NCZ00100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改造优化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改造优化项目的采购需求
宁夏/银川-2026-04-01 00:00:00
公告全流程展示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改造优化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改造优化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说明.***
报价扣除优惠: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改造优化项目 基于现有平台功能、用户和数据,开展用户体系重构、数据库重构、系统架构重构、业务流程重构和性能提升工作,并完成历史数据的清洗和迁移相关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 标的**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标的**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个月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注:最终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价格,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年起至今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分,最高得*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电子投标文件需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 企业能力 *.** 投标人具有***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 * 分,满分*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 团队实力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除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派技术团队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分;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分,加至*分为止。 注:*.同一人具备多项证书不重复计分。 *.电子投标文件需附拟投入团队人员表、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拟派技术团队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或其他可证明拟派技术团队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各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项目建设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包含①项目建设目标;②项目现状分析;③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④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所提供项目建设方案每包含一项上述内容的得*分,基准分**分。在此基础上,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的加*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项目实施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系统总体架构;②系统功能模块设计;③技术路线;④项目进度计划安排;⑤系统对接调试;⑥安全保障策略;⑦运维保障服务;⑧故障处理及应急保障; 投标人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每包含一项上述内容的得*分,基准分**分。在此基础上,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的加*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人员配置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提供人员配置方案,内容包含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②人员数量及专业素质;③服务人员稳定措施和承诺;④各岗位人员配备、业务范围及任务分组、管理制度; 投标人所提供人员配置方案每包含一项上述内容的得*分,基准分*分。在此基础上,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的加*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培训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含①培训计划;②培训内容;③培训方式及安排; 投标人所提供培训服务方案每包含一项上述内容的得*分,基准分*分。在此基础上,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的加*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功能演示 **.** 投标人通过腾讯、钉钉等线上会议途径进行演示,演示形式仅限于真实系统操作或****演示,通过视频录制、***讲解等演示不得分,演示时长不超过**分钟。 具体演示内容和要求如下: *.服务业务系统需求 (*)所有业务模块需实现申报表单低代码配置化,支持管理员通过配置快速新增、修改、删除表单字段,配置表单校验规则,无需编写代码即可完成表单更新,配置后即时生效。 (*)所有业务流程需实现可视化配置,管理员通过图形化界面设计流程节点、节点审批人、审批权限、流转规则,支持流程版本管理。 *.服务业务系统需求—科技业务 (*)审批环节:与系统内已立项的历史项目数据库进行项目查重比对,通过对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项目摘要等关键信息进行多维度智能匹配与相似度校验,自动识别重复申报、高度相似及疑似雷同项目,并依据查重结果自动生成标准化项目查重报告,明确标注疑似重复项目清单、相似度分值、重复内容明细及比对结论。 *.服务业务系统需求—科技奖励 (*)支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各类科技奖励的精细化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奖项配置专属的申报条件、评审指标、奖励标准。 (*)智能校验功能:依托内外部数据接口,自动校验申报单位资质、申报人信息、科研成果真实性等关键信息;系统可自动校验申报准入限制条件,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直接拦截。 (*)统计分析功能:支持按奖项类型、申报单位、申报人、评审结果、获奖等级等维度进行统计,自动生成科技奖励申报与获奖统计分析界面。 *.服务业务系统需求—科技专家库 (*)专家信息管理:支持专家在线注册申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专业领域、研究成果、评审经历、联系方式等,上传学历、职称、资质证明等材料;系统支持专家信息的多级审核入库管理,对专家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辅助业务系统需求—评审系统 (*)专家管理:与科技专家库无缝对接,支持按评审类型、专业领域等条件智能抽取、人工指派评审专家,设置回避规则;支持评审专家的分组管理,实现多人协同评审。 (*)评审过程管理:支持专家在线查看评审材料、填写评审意见、打分、提交评审结果;评审意见与打分支持在线修改,修改记录全程留痕;支持评审组长汇总评审结果。 (**)专家行为画像:自动识别评审专家评分偏离均值情况、网络评审中申报书研读时长异常等行为特征记录并进行分析。 注:以上功能演示真实完整,演示无缺项漏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每一项得*.*分,满分**分;功能演示有缺项的不得分。
合计: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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