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2026-04-01 00:00:00
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废粉处置项目
竞价公告
为达到环保要求,不污染环境,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废粉处置项目的中标单位。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废粉处置项目的中标单位。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意见函;
*、具备有效的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单;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固体废物处置;生物质燃料加工;一般固废的综合利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相关内容。(投标单位经营范围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标需求、招标控制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暂定) |
控制单价 (元) |
控制价 (元) |
备注 |
|
废粉 处置 |
废粉处置后需满足环保要求;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汽车输送,防止废粉遗撒。 |
吨 |
**** |
***.* |
****** |
从南城县里塔镇水南村沥青厂运至废粉处置厂 |
*、控制单价含税(*%的增值税发票)、含运输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区域),含卸车费、含处置费、含人工费、设备机械费及仓储费等一系列费用。
*、本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签收的磅单数量为结算依据,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准,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总价暂定******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三、服务期:暂定一年
四、质量要求
*、废粉处置方式需满足环保要求,严禁私自填埋、丢弃、倾倒、焚烧等行为。
*、废粉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气车输送,防止废粉遗撒,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废粉状况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中标单位将运输至厂区内的废粉暂存至废粉暂存间内,定期投撒环保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外排;且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还需做到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防泄漏、防中毒、防燃爆等措施。
*、遵守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规范贮存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必须任何时候接收并处置招标人所产生的废粉。
五、付款方式
每月按量据实结算(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签收的磅单数量为结算依据),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单、对账单后,经招标人审核无误后,支付该月废粉处置费的***%。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选择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①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账号:**** **** **** **** ****
②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 **** ****
③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账号:******************
(*)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前。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或未备注项目名称,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确认为准。
七、报价材料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报价单(详见附件**报价单,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有效的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意见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被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如有提供双面打印资料,则需正反面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楼开标一厅)。各潜在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一份)到开标地点签到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同时递交报价材料和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九、公示
*、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现场有效报价确定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单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招标人自开标次日起*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日(节假日超过 * 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其他
*、本工程采用单价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则采用电脑随机编号后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中标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将其拉黑一至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确定合同暂定价,中标单位的中标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予以调整。
*、中标单位在废粉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做好废水污染防治、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强化固体废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管理措施、排污口规范化、信息公开要求等)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若因废粉处置不当或不合格再利用等情况,污染环境,被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处罚或整顿等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其他连带法律责任。
*、各潜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含双面打印的正反两面),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投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报价单模板及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授权委托书可参照招标人提供的模版进行内容填写。
*、中标单位在运输、废粉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和环保相关规定执行。并做好班前安全、环保教育,严禁违章违规违法作业,如因违章违规违法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等,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运输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运输安全管理。
*、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一至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一至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刘虹:***********),出具招标答疑;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将其拉黑一至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本公告中的本项目或本工程或项目名称都是指“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废粉处置项目”。
**、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任何异议,均可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好单位公章发送至金创集团纪检监察室廉政专用邮箱账号:**********@***.***。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城县维也纳**楼
联系人:敖琳
电话:***********
招标人: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号
联系人:陈柳坚
电话:***********
监管机构:南城县金创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号
联系人:徐杰灵
电话:***********
****年*月**日
附件*:
报价单
|
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废粉处置项目 |
|||||
|
招标控制总价(暂定):******元 |
|||||
|
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暂定) |
控制单价(元) |
投标单价 (元) |
|
废粉 处置 |
废粉处置后需满足环保要求;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汽车输送,防止废粉遗撒。 |
吨 |
**** |
***.* |
元 |
注:一切响应公告(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附件*(参考模版)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本单位的名义签署、递交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和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完成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