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2026-04-01
广西/桂林 招标采购
201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广西/桂林-2026-04-01 00:00:00
***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
广西/桂林-2026-04-01 00:00:00
***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
交易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项目名称
***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标的为***辆达到报废条件的报废车辆。
标的名称
存放地
挂牌价格
交易保证金
清运保证金
竞价阶梯(元/次)
***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元
******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到 ********** **:**:**
备注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特别告知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本次转让的标的不得再次使用,需严格按照报废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次转让标的已达到报废条件,但还未办理报废手续,成交后由受让方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报废的相关手续,且受让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拖车费、办理报废手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报废车辆的报废补贴属于转让方所有;标的车辆长期停放,可能存在油路堵塞、电路老化、轮胎报废等情况,车辆均按现状‘拆解件’状态转让,不保证具备移动能力。转让方不对车辆的性能、安全及合法性做任何担保。
*.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回收拆解公交车资质,能提供在年检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近一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或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成交签约。
(*)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以下统称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 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号鼎富大厦*座
*.报废车辆处置要求。受让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标的报废车辆现场勘查拆解报废等所有流程,并保证转让方能从“交管 *****”平台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车辆已报废信息,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未及时注销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含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若转让方为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受让方追偿。报废车辆在交付受让方当日,双方签署《车辆移交单》,车辆交付受让方后,车辆的所有权、损毁、灭失以及安全事故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报废车辆在交付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交付转让方。受让方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报废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交付转让方。转让方因办理车辆报废其他事项,对上述要求交付的《车辆移交单》、《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或其他文件、证明,若转让方需要受让方提前交付的,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满足配合。车辆按现状交付,对于报废车辆现场勘査中遇到的部件缺失等问题,受让方不得以此理由延期完成车辆报废流程的完成。标的物一经出售后,转让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标的物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处置的报废车辆,由受让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包括但不仅限于报废车辆遗损坏、事故等。转让方不承担报废车辆运输交付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和任何风险。
*.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以成交价核算的交易价款(以下统称成交价款)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交易税、费。(*)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清运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标的交割
*.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转让方承储库仓内交货价,不含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清运保证金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成交价款足额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且清运保证金足额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待所有标的物完成车辆报废处置流程并能从“交管*****”平台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车辆已报废信息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归还受让方。转、受让方签署交割单前应当对需要清运的标的进行清点确认,避免清运过程中因清运标的有误产生纠纷,清点确认后才能签订交割单,受让方须按期按量(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条第*款)完成标的物的报废注销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车辆,转让方按¥***元/日/辆扣除受让方清运保证金。逾期**天未完成清运的,清运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由转让方另行处置。如受让方无逾期完成标的物报废注销情况,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则由转让方将清运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在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清运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清运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生产安全要求。受让方的报废处置及清运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在完成转让方车辆报废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场内行车安全要求,不得违章作业。在车辆报废处置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及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工作时间
*.展示地点:桂林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孟先生 ***********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在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请各意向人自觉遵守如下规定,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展示期间,注意安全。展示区内,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进入。严禁吸烟,如有发现,保安和工作人员有权及时提示、制止。(*)文明参观,注重个人言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拥挤喧哗,不带宠物进场。(*)意向人应爱护车辆及车上设施。正常、有序查看车辆,不得重击车辆,不得拆卸部件。展示车辆不发动、不试驾。(*)自带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等)应按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意向人要服从保安和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由于车位紧张,建议意向人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至
********** **:**
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③在年检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现场勘察确认书;
⑤近一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或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后仅给予*次补正机会,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如未按上述要求转款造成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丧失报名资格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作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款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办理车辆成交确认和过户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无理由未按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天);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价成交,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多次报价(加价)
竞价阶梯(元/次)
****
自由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同挂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摘牌后第/个工作日的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秦经理 ***********
报名咨询
罗经理 ************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他
监督电话:************ (交易所) ************(自治区国资委)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附件下载
公告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标的图片
资产明细表
交易合同
现场勘察确认书
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参考模板下载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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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机动车回收资质
/
现场勘察确认书
/
承诺书
/
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
| 项目名称 | ***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标的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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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标的为***辆达到报废条件的报废车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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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 |||||||||||||||||||||||||||||
| 特别告知 |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本次转让的标的不得再次使用,需严格按照报废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次转让标的已达到报废条件,但还未办理报废手续,成交后由受让方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报废的相关手续,且受让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拖车费、办理报废手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报废车辆的报废补贴属于转让方所有;标的车辆长期停放,可能存在油路堵塞、电路老化、轮胎报废等情况,车辆均按现状‘拆解件’状态转让,不保证具备移动能力。转让方不对车辆的性能、安全及合法性做任何担保。
*.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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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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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回收拆解公交车资质,能提供在年检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近一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或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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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成交签约。 (*)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以下统称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 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号鼎富大厦*座 *.报废车辆处置要求。受让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标的报废车辆现场勘查拆解报废等所有流程,并保证转让方能从“交管 *****”平台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车辆已报废信息,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未及时注销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含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若转让方为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受让方追偿。报废车辆在交付受让方当日,双方签署《车辆移交单》,车辆交付受让方后,车辆的所有权、损毁、灭失以及安全事故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报废车辆在交付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交付转让方。受让方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报废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交付转让方。转让方因办理车辆报废其他事项,对上述要求交付的《车辆移交单》、《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或其他文件、证明,若转让方需要受让方提前交付的,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满足配合。车辆按现状交付,对于报废车辆现场勘査中遇到的部件缺失等问题,受让方不得以此理由延期完成车辆报废流程的完成。标的物一经出售后,转让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标的物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处置的报废车辆,由受让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包括但不仅限于报废车辆遗损坏、事故等。转让方不承担报废车辆运输交付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和任何风险。 *.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以成交价核算的交易价款(以下统称成交价款)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交易税、费。(*)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清运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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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转让方承储库仓内交货价,不含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清运保证金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成交价款足额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且清运保证金足额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待所有标的物完成车辆报废处置流程并能从“交管*****”平台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车辆已报废信息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归还受让方。转、受让方签署交割单前应当对需要清运的标的进行清点确认,避免清运过程中因清运标的有误产生纠纷,清点确认后才能签订交割单,受让方须按期按量(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条第*款)完成标的物的报废注销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车辆,转让方按¥***元/日/辆扣除受让方清运保证金。逾期**天未完成清运的,清运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由转让方另行处置。如受让方无逾期完成标的物报废注销情况,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则由转让方将清运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在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清运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清运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生产安全要求。受让方的报废处置及清运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在完成转让方车辆报废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场内行车安全要求,不得违章作业。在车辆报废处置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及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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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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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工作时间 *.展示地点:桂林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孟先生 ***********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在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请各意向人自觉遵守如下规定,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展示期间,注意安全。展示区内,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进入。严禁吸烟,如有发现,保安和工作人员有权及时提示、制止。(*)文明参观,注重个人言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拥挤喧哗,不带宠物进场。(*)意向人应爱护车辆及车上设施。正常、有序查看车辆,不得重击车辆,不得拆卸部件。展示车辆不发动、不试驾。(*)自带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等)应按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意向人要服从保安和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由于车位紧张,建议意向人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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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③在年检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现场勘察确认书;
⑤近一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或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后仅给予*次补正机会,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如未按上述要求转款造成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丧失报名资格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作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款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办理车辆成交确认和过户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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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无理由未按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天);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价成交,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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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次)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开始时间同挂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摘牌后第/个工作日的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 |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秦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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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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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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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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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监督电话:************ (交易所) ************(自治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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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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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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