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次供水泵房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更正公告(1次)
2026-04-01
安徽/阜阳 变更澄清
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次供水泵房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更正公告(1次)
安徽/阜阳-2026-04-01 00:00:00
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次供水泵房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更正公告(*次) **********
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次供水泵房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更正公告(*次)
发布时间: **********

关于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次供水泵房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次供水泵房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更正内容一、*.*.*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元),更正为☑有,最高投标限价********.**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元). 更正内容二:原招标文件“附表 * 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 数量:*、*、*、*”,*.本表所列人员岗位证书在评审中不做要求。须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 表中列明。 修改为:附表 * 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 数量:*、*、*、*”, *. 标准员*人、材料员*人、机械员 *人、劳务员*人 注: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可兼任) *.本表所列人员岗位证书在评审中不做要求。 更正内容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不接受分包,现有关内容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经监理单位审核、招标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更正内容四:综合评审表中施工组织设计分值**分,评分标准不变。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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