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2026-04-01 00:00:00
库房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库房智能化设备采购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库房智能化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库房智能化设备采购。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交付(*月底前)。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提供承诺函);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函;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注: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所需材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购买文件项目名称,发至邮箱***********@***.***,并电话联系(************),审核材料无误后,供应商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联系采购人或材料不合格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详询经办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秦助理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