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号驿站院墙真石漆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4-01
安徽/滁州 中标结果
五号驿站院墙真石漆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滁州-2026-04-01 00:00:00
五号驿站院墙真石漆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五号驿站院墙真石漆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五号驿站院墙真石漆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五号驿站院墙真石漆改造项目******日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三远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项目负责人:陈富娟

工期:**个日历天

评审总得分:**.**分

中标候选人:安徽勇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

项目负责人:张莹莹

工期:**个日历天

评审总得分:**.**分

中标候选人:滁州市明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

项目负责人:王伟

工期:**个日历天

评审总得分:**.**分

公示期:******日至******

招标人联系人:黄海军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国庆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滁州市明湖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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