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6-04-01 00:00:00
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年度项目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项目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三明市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招标代理服务的通知》(明城用〔****〕**号)的规定,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年度项目的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服务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名称: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度项目的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比选;
*.项目地址:三明市三元区;
二、本项目委托代理中介服务内容:年度招标代理
三、中介服务取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代理中介服务取费原则上每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不低于 ****元、不高于闽招协〔****〕**号文《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收费标准的**%且不超过***** 元;评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在原有代理服务费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定标费用,最高不超过****元,总费用不超过*****元。
四、参选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邀请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卓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比选。
中介机构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中介机构比选申请材料。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到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部报名。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中介机构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时间:****年*月**日下午**:**;
*.地点: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四楼党建室;
*.监督部门:三明市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七、中介机构比选活动程序
*.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项目业主审核资格条件。
*.签到核验:中介代表携带《比选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四楼党建室签到,经监督部门核验有效的书面申请,及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示身份证原件)。
未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核验,或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到场核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比选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单位、比选项目、比选事项、申请报名日期(应在报名时间内)等内容与公告内容不符的,及《比选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抽球比选: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中,按以下办法公开随机抽取*家(含)以内候选中介机构。
(*)随机抽取: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家候选中介机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中介机构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中介机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中介机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公示结果:在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站公示比选结果。
(*)发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中介机构发放《中选通知书》。
*.签订合同:中选的中介机构按照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 项目业主 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中介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年度项目的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比选公告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公司对你单位的****年度项目的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比选提出申请。我方将接受并遵守中介机构比选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无资质要求的中介服务事项提供营业执照。
*.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写上“与原件一致”
申请人:(公司、分公司或业务专用章)
申请日期:年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现授权委托我司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年度项目的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比选的中介机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申请单位:(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受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