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西湖(张管村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答疑补遗】答疑变更
2026-04-01
安徽/淮南 变更澄清
寿县寿西湖(张管村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答疑补遗】答疑变更
安徽/淮南-2026-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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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寿西湖(张管村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答疑补遗】
项目名称:寿县寿西湖(张管村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寿县寿西湖(张管村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补充事项: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新增以下内容:
投标人承诺书
致: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参与(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本单位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二、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一切投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三、在项目招标投标中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
四、依法维护正当的权益,不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不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五、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不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六、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均有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七、(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
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确认。本单位或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招标人给予取消中标资格的处罚(无任何附加条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任何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降低信用等级决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被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单位自愿接受淮南市各类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业主单位给予“限制承揽业务”的处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增加相关内容。)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作相应修改。 此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寿县八公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寿县八公山乡
联系人:韩忠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城投大厦*楼
联系人:史方策、程美燕
联系方式:************
寿县八公山乡人民政府
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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