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闽北快递分拨中心项目一期剩余土方外运工程[变更公告]
2026-04-01
福建/南平 变更澄清
【建瓯市-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闽北快递分拨中心项目一期剩余土方外运工程[变更公告]
福建/南平-2026-04-01 00:00:00

闽北快递分拨中心项目一期剩余土方外运工程

补充通知(一)

致投标人:

闽北快递分拨中心项目一期剩余土方外运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有关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据以上内容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在开标、投标截止前需按第①种形式提交现金形式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称: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瓯市支行

号:******************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现调整

为:****年*月*日 **:**:**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瓯市建州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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