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4-01 00:00:00
****年北湖供水工程监理
****年北湖供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北湖供水工程监理已由长新建联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北湖供水工程监理。
*.*建设规模:依据区域发展需求实施市政给水管道敷设及零星给水管道排迁工程,根据企业用水需求实施企业红线外给水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监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应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规〔****〕*号、吉建消〔****〕*号文件的要求;
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在该单位近半年(****年*月至****年*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对信用评价为*级的企业,重点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和抽检频次,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资质动态核查,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申请资质时不适用承诺制办理,不得参与年度各类评先选优,并约谈其法定代表人。”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的交易主体,**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开标室(长春市龙湖大路****号)。
*.*各投标单位使用**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北远达大街吉星大厦
联系人:史文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院*号楼*层(*******室)、*层(*******室)
吉林分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号伟峰资讯中心****
联系人:蒋雪娜、杜仲秋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邮编:******
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