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3-3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耳动力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亦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黟县路***号文鼎商务中心*幢商**** 室
中标(成交)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耳动力系统
品牌(如有):彼岸
型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国兵、张爽、熊积斌、焦红、赵正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一次性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超出质疑期不予受理。
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
接收部门: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
联系电话:*************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所质疑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未提及事项,遵循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亳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昝老师、************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楼****室
项目联系人:伍廉权、楚天舒
电 话:***********、***********
十、附件
无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耳动力系统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亳州市人民医院委托,就其耳动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项目流标。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