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城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城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水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对城区内八条路道路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共计**.***公里。主要对道路病害严重的位置进行挖补处理后,路面全断面铣刨面层后重铺沥青面层,完善沿线交安设施,同时对人行道、路缘石、检查井、绿化等附属设施出现损害位置的进行修复。建设地点:涞水县城区。
*.*招标范围:涞水县城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个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资格。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融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曼,联系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水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收费标准:*元。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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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融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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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保定市涞水县冲之大街***号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北大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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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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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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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褚彦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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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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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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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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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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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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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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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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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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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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