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4-01 00:00:00
公交专用道网络及路权优化研究*公交专用道网络及路权优化研究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
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公交专用道网络及路权优化研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一)评估现有公交专用道的运行效率,形成评判等级的量化标准。利用系统内现有各类公交***、公交刷卡等数据结合实地现场调研,对目前已建成的公交专用道网络的设施特征及运行情况进行深度分析和评估。设施特征包括网络规模及分布,断点情况,与公交线网、轨道线网、大客流走廊等的空间关系等;运行情况包括专用道服务线路数、高峰时段公交车运行车速、高峰高断面公交车流量、高峰断面公交客流量等。
(二)比对公交骨干路网与现状公交专用道,提供建议对策。结合**+*公交骨干路网与现状公交专用道实施情况,研究公交专用道线网优化方案。针对已实施公交专用道的骨干路网道路,梳理分析专用道连贯性,研究公交专用道断点打通及缺失补齐方案。针对未实施公交专用道的公交骨干路网道路,分类分析未实施原因,并提供骨干路网公交优先实施建议方案。
(三)公交专用道路权优先研究。针对公交专用道使用率较低的现状,从限行时段优化、公交信号优先、改建合乘车道、执法设备优化等方向分类研究专用道路权优化方案,并列出工作清单。针对各类优化方案,分别明确使用条件、优化点位清单及施工建议。
(四)跟踪年度公交专用道信访、舆情,开展分析和对策研究。结合近年内公交专用道信访、舆情信息数据,对现状公交专用道舆情问题进行分类分析。
(五)研究形成年度公交专用道优化清单及建议对策。基于公交专用道线网优化、专用道路权优化以及专用道舆情分析成果,梳理新一年度的专用道优化工作内容,并提供年度公交专用道优化清单及建议对策。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城乡规划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等;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合格的供应商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线上报名,并于以上时间携带如下材料:至上海普陀区真光路****号新长征中环大厦**楼东侧进行现场验证,如需报名请提前联系叶楠,***********,现场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单位可于以上时间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线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投标单位拒绝获得招标文件资格,现场验证材料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另投标需提交以下证照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关证明原件;
(*)有效的城乡规划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等原件;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部分原件审核后退还;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如需报名请提前联系。
注: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后续无法录入开评标信息及中标(成交)结果!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一)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号**楼东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号**楼东,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三)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原件、无疑问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书面文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以*盘形式递交)到场开标。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恕不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