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田园农庄片区市政道路工程的澄清文件
2026-03-31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古蔺县田园农庄片区市政道路工程的澄清文件
四川/泸州-202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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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田园农庄片区市政道路工程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古蔺县田园农庄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附件为准,请投标人重新下载并使用。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四、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年*月*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位投标人知悉。 古蔺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承诺函 古蔺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古蔺县田园农庄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标段补遗***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年*月*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査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