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3-31 00:00:00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 供应商名称:沈阳北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
服务类
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满足采购方需求。出租**台**座及以上客车。配备合格的驾驶员,要求驾驶员驾龄*年以上(**或**),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执法局。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所有服务要求。*.出租**台**座及以上客车。要求车况良好,安全标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达到市交通局验收合格的标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营运证。 *.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承运人险)***万及以上,投保期限含租赁合同全过程。 *.服务车辆产权必须为我公司所有,不得为个人所有,不得外租。 *.提供企业省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所有投标车辆均可出省运营。 *.租金包括租用期间车辆维修费、司机劳务费、加油费用,按照实际租用天数结算金额。 *.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它情况需调整车型,需提前*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 *.租用车辆期间,如服务车辆出现故障,维修费由我公司承担。且出现故障不能继续为采购人服务时,我公司需在半日内为采购人提供同等或优于原车型的车辆继续服务。 *.保证车辆内外清洁,车内设施完好,按照相关要求粘贴字体。 *.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我公司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服务期内,服从需方的统一调度指派,严格尊守需方行业准则和相关制度。 **.配备合格的驾驶员,要求驾驶员驾龄*年以上(**或**),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仪表端庄,技能娴熟,保障乘车人员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 **.所有行程由采购人决定,驾驶员无权私自更改行程。我公司司机每月工作**天,每天工作时间为*小时,原则上为*:*****:**,午休*小时,我公司能接受采购人在不超出工作时长的情况下适度调整工作时间。 **.我公司承担车辆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油料费用。 **.租用车辆期间内,我公司自行负责安排司机食宿。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个月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锷、边迪、刘贺冬(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缴纳渠道: 公司名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新北支行;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禹洲广场**座*单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杰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终稿)*租用临时执法车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
供应商名称:沈阳北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