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绥滨县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泥转运焚烧处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6-03-31
黑龙江/鹤岗 招标采购
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绥滨县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泥转运焚烧处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鹤岗-2026-03-31 00:00:00
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绥滨县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泥转运焚烧处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绥滨县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泥转运焚烧处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绥滨县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泥转运焚烧处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绥滨县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泥转运焚烧处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绥滨县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泥转运焚烧处理项目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取*+*+*方式,即:每年合同服务期在临届期时,经采购审核后,根据供应商当年服务质量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合同。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结算金额按当年实际焚烧处理量确定,当年结算金额不能超出招标处理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绥滨县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泥转运焚烧处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绥滨县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泥转运焚烧处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 ,下午 **:**:**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绥滨县松滨大街东段南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宏洋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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