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山体边坡灾后修复工程项目(排沙镇春水中队、潭布镇水寨村新村、江屯镇红旗幼儿园、横山镇横山社区分坳村、洲仔镇洲仔社区富源村、洲仔镇洲仔幼儿园、宾亨镇都委村委会坡角村)施工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3-31
广东/肇庆 变更澄清
广宁县山体边坡灾后修复工程项目(排沙镇春水中队、潭布镇水寨村新村、江屯镇红旗幼儿园、横山镇横山社区分坳村、洲仔镇洲仔社区富源村、洲仔镇洲仔幼儿园、宾亨镇都委村委会坡角村)施工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东/肇庆-2026-03-31 00:00:00

广宁县山体边坡灾后修复工程项目(排沙镇春水中队、潭布镇水寨村新村、江屯镇红旗幼儿园、横山镇横山社区分坳村、洲仔镇洲仔社区富源村、洲仔镇洲仔幼儿园、宾亨镇都委村委会坡角村)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它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房建市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广宁县山体边坡灾后修复工程项目(排沙镇春水中队、潭布镇水寨村新村、江屯镇红旗幼儿园、横山镇横山社区分坳村、洲仔镇洲仔社区富源村、洲仔镇洲仔幼儿园、宾亨镇都委村委会坡角村)施工澄清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宁县山体边坡灾后修复工程项目(排沙镇春水中队、潭布镇水寨村新村、江屯镇红旗幼儿园、横山镇横山社区分坳村、洲仔镇洲仔社区富源村、洲仔镇洲仔幼儿园、宾亨镇都委村委会坡角村)施工(标段编号:***********************),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取消招标文件第**页评标办法前附表量化标准,原内容为: 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体系认证根据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其投标报价作出如下调整: (*)获得上述*项体系认证证书,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 (*)获得上述任意*项体系认证证书,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 (*)获得上述任意*项体系认证证书,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 (*)本项“(*)(*)(*) ”情况以外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 注:提供相关证书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业务范围需包含“地质灾害防治施工 ”。不提供或不符合评审依据要求的,不对其投标报价作调整。 *.招标文件第**~**页评标办法前附表量化标准中,项目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项下增加项目技术负责人量化标准,具体如下: 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四、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对其投标报价作出如下调整: (*)具有①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 (*)具有②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 (*)本项“(*)、(*)”情况以外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 ①具备地质勘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 ②具备地质勘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兼任,执行一人一岗制(法定代表人除履行其法定职责外,最多可额外兼任本项目内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两个及以上项目岗位)。提供该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该企业(或其分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等相关对应证件证明材料(如拟投入相关人员证书符合国家注册及聘用规定但属离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此人员退休证及与投标人单位的返聘协议)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本项不对其投标报价作调整。 *.由于本次澄清距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本项目相关招标活动时间发生以下调整: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各潜在投标人已按原开标时间递交或办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继续有效(已办理的投标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无需重新递交或办理。尚未递交或办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的,可按变更后的时间安排递交或办理。 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澄清内容,均按本澄清文件相应修正。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本澄清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星投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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