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2026-03-31 00:00:00
各有关检验检测单位:
我局需采购“龙里县****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餐饮具抽检项目”,现邀请有意向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采购介绍
(一)项目名称
龙里县****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餐饮具抽检项目。
(二)任务目标
****年预计抽检食用农产品***批次以上,食品(含餐饮食品)***批次以上,餐饮具**批次以上,实际抽检批次以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分配龙里县****年的抽检任务确定
(三)合同预算
总价不超过**万元。确定中标单位后,按照本询价函内的任务目标和有关要求签订项目抽检合同。
当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分配龙里县****年的抽检任务数大于本询价函明确的任务目标数时,双方按照中标单价修改任务目标和总价,重新签订合同,但总价不超过**万元;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分配龙里县****年的抽检任务数小于或等于本询价函明确的任务目标数时,不需要修改合同。
(四)有关要求
*.任务完成时限:****年**月**日前完成抽样,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时限出具检验结果并公示。根据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指标明确的时限和任务数量,在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意见发布前,按照****年任务时限开展,即:*月**日前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样任务的**%以上,*月**日前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样任务的**%以上,**月**日前完成全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样任务。餐饮具抽检时限按照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进行。
*.执行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规定执行。
二、报价方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备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检验检测资质;
(四)参与询价单位近两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中无记录(已修复的除外);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系的报价人,都不得同时报价;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三、有关说明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报价函(须注明抽检类别批次单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供应商基本情况、相关资质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参与现场报价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有本人照片)、授权委托书、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中无记录截图;
*.三年内的经营情况说明、业绩证明。
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递交方式及时间
*.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需于****年*月*日下午*:**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扫描发送至我局办公室邮箱(*********@***.***),并电话告知我局联系人。报价函和其他材料原件需现场递交。
*.报价函和其他材料原件现场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
*.现场递交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太平寺壹中心*号行政办公楼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采购单位根据参与采购竞价单位证明文件,现场认定竞标资格。
(四)报价函开启方式
在询价单位相关人员、纪检部门和竞标单位人员共同监督下现场开标。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太平寺壹中心*号行政办公楼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 施、张俊勇
联系电话:****-*******
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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