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6-03-24 00:00:00
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和青山湖院区***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依据我院临床需要,拟对下列货/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万元) |
东湖院区和青山湖院区***信息系统维保服务 | *个月 | **.* |
调研需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近*年参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医院不接受报名;
(*)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供应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如是中小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市场调研。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号),决定在我院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对参加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项资格材料。模版详见附件*。)
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正本一份(装订成册)至报名地点。
三、市场调研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第二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服务需求提供初步服务方案、基本实施方案、工作思路等,制作成汇报***用*盘拷贝至谈判现场(切勿密封在谈判文件内);
(*)公司同类业绩用户名单;
(*)报名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模版详见附件*);
(*)该服务售后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承诺;
市场调研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四副(正本需胶装),密封; 谈判文件正本的扫描件(***版本)用*盘拷贝至谈判现场(切勿密封在谈判文件内)。
四、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报名)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号)营养食堂八楼采购科***间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电话:*************(李老师) ,联系时间:上午*:*****:**,下午**:*****:**(工作日)。
南昌市第一医院
附件*:
东湖院区和青山湖院区***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市场调研需求
一 | 技术参数/服务需求 |
* | 运维形式和内容 |
*.* | 技术咨询:当招标人在使用中遇到操作、工作流程不清晰、系统维护等技术上问题时,供应商技术人员将负责进行详细解答。 |
*.* | 修正系统中的错误:投标人提供的程序,招标人自行发现或投标人现场使用时发现错误,要求供应商对于一般的错误承诺在*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毕,如涉及软件较大的功能调整则视工作量而定。 |
*.* | 数据迁移:当系统数据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影响系统速度等整体性能,投标人将负责为招标人定期做数据迁移,以保证系统性能。 |
**.* | 系统定期优化:投标人需定期为招标人进行系统优化(即便甲方并无问题反馈),对服务器端的系统性需进行例行检查和优化工作。 |
*.* | 软件版本升级:当投标人有新版本软件推出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进行现有模块功能的版本升级(新功能除外,工程实施费另行协商)。 |
*.* | 客户化修改:随着系统应用的深入,同一个模块,客户也会有新的应用要求,如招标人工作流程的变更,数据统计方式的变更等,在不影响整体结构的情况下,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方的需求,对上述模块进行客户化新需求修改且不收取额外的费用。但如果是全新的应用, 将另外立项按新的项目进行核算。 |
*.* | 投标人技术人员需增加日常巡检记录,提供周报或月报; |
*.* | 投标人技术人员需增加非工作日的服务的计划安排; |
* | 维护执行要求 |
*.* | 例行检查:检查频率:每月至少一次。例行检查前,投标人需提前三天与招标人确认具体时间。 |
*.* | 检查报告:检查完成后,投标人提交检查报告。 |
*.* | *******标准服务:*******:一周五天,每天*小时工作时间,承诺下当日响应服务。 |
*.* | ******应急现场服务:******小时:一周*天,每天**小时内,*小时内现场响应当系统出现严重故障,投标人技术人员按******小时响应服务,按招标人方人员要求派工程师现场响应服务。 |
* | 服务质量保证要求,为了保证对招标人系统维护服务的质量,招标人方将采用以下服务监督和服务整改方法: |
*.* | 维护期开始应提供完整详尽的维护方案和计划。 |
*.* | 风险分析和相应处理方案的要求:服务方应该对项目技术,安全性,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需求变动,实施条件和配合,以及内部人员变动等因素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对项目完成带来的风险有清晰的认识和处理预案。 |
*.* | 为了保障维护质量,投标人应在任务实施前与甲方沟通,确定专门的技术人员名单列表。甲方工程师提出报修请求并在需要现场服务时,投标人技术人员(名单列表内)应在**分钟内赶到甲方现场。如果该技术人员不在名单列表内,须事先获得甲方认可。 |
*.* | 招标人方有新需求或需求变更时,投标人需提供*******标准维护服务,即:一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小时工作时间,承诺接到甲方服务申请后,*小时内做出响应,立刻安排技术人员解决问题。 |
*.* | 当系统出现严重故障或当系统中应用程序错误或操作不当造成系统故障等问题时,招标人难以自行解决,须投标人技术人员现场服务时,投标人需派技术人员在可能最短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不超过*小时)到现场排除故障。投标人需******应急现场服务,派工程师现场响应服务。技术服务按《客户确认单》上客户确认的标准,采用现场测试方式验收,由招标人方在《服务回单》签字确认。 |
*.* | 在协议期间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方至少提供**次(每个月*次)定期维护服务,定期维护后出具***系统等合同范围内相关内容的巡检报告。定期维护服务应在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个小时工作时间)在系统所在地进行,具体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 |
*.* | 一周五天,每天*小时工作时间,承诺下个工作日响应服务,并与当日向招标人提交完成计划。 |
*.* | 投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或部分技术保密信息。投标人不得将招标人方透露的任何保密信息用于执行本合同以外的事务。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在广告或任何公开材料或活动中使用招标人方的名称。 |
* | 驻场服务 |
*.* | 投标人必须派遣*名具有技术实力的运维工程师提供驻场服务。(近*个月内任一月的医保缴费证明) |
*.* | 日常注意对运维记录内容细化对应,后续将制定更加细化的服务内容记录要求,对不同事件的处理流程进行事件分类:日常运维服务、技术咨询日常驻场运维保障、处理修改需求、系统定期优化、紧急故障现场服务、客户化修改、维护执行、数据迁移、现有功能优化进行分类统计。也可根据新的运维合同要求对需求进行分类记录。 |
*.* | 严格需求变更、缺陷故障、系统配置变更、数据库开库、更新发布,规范事件服务流程。 |
*.* | 涉及隐私数据查询调阅,需由客户提出申请,客户和实施工程师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查询调阅,以便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的保护。 |
*.* | 对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故障诊断定位。若是需求优化,则纳入系统优化计划,若是缺陷,则对故障进行及时修复处理,且对故障排除办法进行总结,以免日后出现类似问题。 |
*.* | 日常运维处理的内容后续加强书面申请,问题处理完毕后及时向客户反馈处理情况,关闭问题。 |
*.* | 对运维记录内容根据服务内容进行更加细化的对应标记,以后需对运维中对问题记录进行分类优化处理。 |
二 | 商务条款 |
(一) | 付款方式: 第*笔 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第*笔 合同签订后*个月,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二) | 服务期:*个月。 |
(三) | 售后服务:投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软件或服务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或服务能够按时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由于投标人提供的软件或服务不满足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按时实现或不能完全按时实现,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服务要求: *.电话咨询:必须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故障响应: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投标人应在**分钟内响应,*小时内赶到现场,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当硬件故障*小时内无法修理时应更换替代备件,工作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修复时间应不超过*个工作日。无法在**小时内解决的,必须提供解决时间表,提供备用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投标人必须对由于系统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远程服务:在网络链路畅通的情况下,在用户同意的前提下提供网络远程维护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如用户拒绝远程服务,需进行现场维护。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中标人对系统软件服务时应不影响原有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效率,不涉及到对原有应用系统重新设计。 *.以上所有服务的相关费用均需计入投标总价。 |
附件*: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附件*:
公平交易诚实守信
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积极配合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良好形象,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采购招投标活动及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三、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不得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四、决不到医院办公场所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向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回扣。
五、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经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事实后,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公司:
投标人签名:
** 年 月 日
供应商在参加我院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采购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两年内禁止参加我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
(一)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二)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三)未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
(四)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我院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违反合同约定,擅自降低货物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
(六)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完成全部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中途停止配送或者变相增加费用的;
(七)假冒他人名义质疑的;
(八)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十)在招投标或物资采购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十一)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十二)不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十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评价规范》等规定,在履约抽检过程中对履约检查评价为差的,并被行政机关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
(十四)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院方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向医院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违反医院廉政协议的;
(十六)利用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中标的;
(十七)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八)未经我院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
请各位投标供应商打印此页面至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反面(红体字无需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