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司法局网络专线线路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3-31
江苏/淮安 招标采购
淮安市司法局网络专线线路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苏/淮安-2026-03-31 18:10:13
淮安市司法局网络专线线路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 **:**  来源:淮安市司法局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淮安市司法局

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司法局网络专线线路采购

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切实做好政法业务协同系统*.*版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淮政法传〔****〕**号)及省司法厅《关于加快各设区市司法局及戒毒所司法加密网建设的通知》(苏司函〔****〕**号)要求,需采购*条*****光纤专线和*条***光纤专线。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政法专线连接司法局至公安,并与法院、检察院联通,用于政法业务协同系统相关刑事案件数据交互;***线路主要连接江苏省监狱系统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用于涉密文件传输。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两条线路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建设完成,截至目前已运行*年有余,未出现因故障影响系统运行或业务开展的情况。鉴于项目的特殊性要求,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原因如下:

*.两条专线分别承载着连接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政法业务协同刑事案件数据交互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涉密文件传输重任。原服务商资源已投入多年且运行良好,如更换可能存在原有部署资源浪费的问题,更无法满足业务系统“零中断”的刚性要求。

*.***专线为司法加密网,涉及省监狱管理局、省司法厅、司法部等涉密文件数据传输。该线路依托电信涉密通信保障体系建立,其物理安全、数据传输安全以及相关网络防护安全均已通过省、市机要保密部门相关安全保密测评。如更换服务商和线路,意味着可能需重新进行涉密环境的安全评估和备案,存在极大的涉密风险和合规隐患。

*.为保证系统稳定性、数据的安全性、服务的延续性、技术的统一性,避免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由于该项目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以及业务不可中断性,为避免因更换服务商导致不可预见的网络安全事故,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继续承接本项目。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论证意见:

原有线路已稳定运行*年多,且线路的物理防护、数据传输安全和安全防护已通过省市机要保密部门相关安全测评,更换服务商线路需重新测评,存在涉密风险和业务“零中断”的刚性要求不满足风险。

为保证系统稳定性、数据的安全性、服务的延续性,综合以上原因论证小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建设存在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

张昱

淮安市大数据中心

主任

*

蒋道霞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主任

*

崔佳路

江苏迪达科技有限公司

主任

六、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反映。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淮安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号北楼***室

联 系 人:周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禾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智慧谷**号楼***室

联 系 人:孙洁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孙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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