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2026-03-31 00:00:00
新疆泰合投资发展集团在建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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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疆泰合投资发展集团在建房产租赁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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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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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
新疆泰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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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承诺 |
委托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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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及竞价期限 |
*.公告及报名期(现场书面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止。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拍卖会日期:****年*月**日**时开始,拍卖会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拍卖厅或阿勒泰市达列力汗西路南楼*楼会议室,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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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征集到意向人情况 |
按照委托人书面通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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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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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标的 |
结构 |
出租面积 (㎡) |
租期 (年) |
租金底价 (万元/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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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泰合投资发展集团 在建房产租赁使用权 |
框架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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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新疆阿勒泰市达列力汗西路烈士陵园南侧。 *.建筑概况:该房产主体建设已完成,共计*栋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办公(*****.**平方米)及地下车库(*****平方米,层高*米)用途。 *.标的状态:标的目前为在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待竣工验收及需完善后续配套设施),框架结构,毛坯房,整体出租,租赁期限:**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标的物权属情况: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 *.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竞买人在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拍卖标的租赁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及其他财产或权益,承租人(即买受人)承担 维修费、水、电、暖、物业费等。 *.标的物信息由委托人提供,拍卖人关于本次标的出租面积、用途、位置、性质及质量等所作出的客观性描述、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交接时现状为准,成交后以委托人交付的标的物实际租赁面积、位置为准,承租人不得以标的实际状况与公示信息存在误差,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佣金,请各位参拍竞买人务必现场查勘标的物,自行审鉴相关瑕疵,谨慎参与竞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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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用途 要求 |
*.租赁场所的主要用途:仅限用于特色酒店、综合商业集群等(严禁用于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竞租人需确保租赁用途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承租人使用上述场所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所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对意向人的特别要求:租赁经营期间,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服从出租人(即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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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租人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逾期缴纳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租金计价方式、递增规则详见拍卖资料。 *.后续配套设施要求:承租人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投资计划及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完成后续配套建设,承担安全、质量、环保及合规责任,进度不得逾期(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申请并经出租人同意)。 *.租赁履约要求: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用途及配套设施,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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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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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额支付报名费、押金、租金及完成后续投资建设的履约能力。 *.自愿接受本公告及正式竞租文件的全部条款,承诺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完成后续投资建设及履约义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若需调整,可另行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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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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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截止前需要现场踏勘岀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咨询,联系电话:***********************,自行了解使用该场所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岀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次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委托人实际移交面积和位置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承租人需自行安排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承租面积对应的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等各项费用。 *.租赁期内,承租人可根据需要对租赁场所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但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所结构,如破坏租赁场所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内,除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国家制定宏观政策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以及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外,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承租人可与出租人协商租金问题。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非因承租人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场所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承租人改造投入,按以下方式处理: (*)未形成附合的改造部分(如可移动设备、家具等):承租人可自行拆除并处置,或要求赔偿拆除费用及损失; (*)已形成附合的合法改造部分(如墙体装修、固定管线等):出租人应按国有资产评估程序确定合理补偿方案(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将承租的场所交还委托人,并保持完好状态,保证能正常使用。 *.承租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人缴纳后续投资保证押金人民币****万元整,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已缴纳的报名费及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重新组织拍租。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自然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承租人需到拍卖人处进行合同备案。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两年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招租,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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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受人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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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现场竞价,拍卖会以拍卖师报价,竞买人出示竞价号牌应价的方式竞价(或以拍卖人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进行拍卖)。竞买人经拍卖师认定为场上最高出价人并落槌确认后,即成为该拍卖标的买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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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竞买人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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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 |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现场书面申请(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方式等申请。 (二)申请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申请书(制式); *.保证金到账凭据。 ②法人单位(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授权委托书(制式);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申请书(制式); *.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按手印); *.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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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竞买保证金 |
意向竞买人请于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 账户: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 账号:********************** 行号:************ 汇款用途:标的名称+竞买保证金 注意事项:竞买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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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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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确认书》 |
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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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处置 |
*.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佣金);其他意向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买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竞买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买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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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拍卖成交后,按照第一年租金(即成交价)价格的*%标准收取,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拍卖人全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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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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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拍租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隐蔽工程、配套设施等潜在问题),待承租人完善配套后由出租人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及相关手续。竞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实地查勘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建设风险及相关政策要求,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及本公告全部条款,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竞租人若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违约等行为,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租或成交资格,没收报名费、竞租保证金及押金,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税费,由竞租人、成交人及相关方依法各自承担。 *.承租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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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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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拍卖人查阅委托人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竞买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拍卖人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拍卖人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网址:****://*********.***.**/)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竞买人具有约束力,意向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拍卖人不承担意向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拍卖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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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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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电话:杨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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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杨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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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批次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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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