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3-31 00:00:00
南安芯谷新能源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第**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南安芯谷新能源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南建标[****]***号)有关事项答疑纪要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纪要部分:
*、招标公告*.*“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应是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施工项目负责人仅要求拟派*人,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止*家,是否由其中的*家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即可?
答: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相应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勘察项目负责人可由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中任一单位的人员担任。
*、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类)*.*.*(*)工程总承包部分业绩评分标准“注:*.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请问若相关证明内容体现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则额外提交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否也予以认可?
答: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予以认可。
*、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类)*.*.*(*)工程总承包部分资信评分标准中企业资质资格的第*条: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根据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协会公布的《****年度关于公布福建省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年度关于公布福建省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和《****年度关于公布福建省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中的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对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进行排序,排序第***名的得*分,排序第***名的得*.*分,排序第*名及以后的得*.*分,同一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在不同年度综合评价得分不同时,以较高的得分为准(提供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书)。请问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书即可?
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书。
*、工程资料列表中没有提供***电子红线图,请补充。
答:本项目***电子红线图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最终以审批部门确定的红线为准。
*、非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质存在异常,是否会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
答:非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在本项目评审时不作审查。
*、第四章第三节**.*.*条第*点“(*)材料价格:预算编制期(预算编制期应为各单位工程施工图审查通过当期) 的材料价格按照编制工程预算时已发行的当期信息价格执行。”因各单位施工图审查有可能不止一次,信息价难以界定。是否按开工日期当月信息价执行?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合同价格形式第*条第(*)款“材料价格:预算编制期(预算编制期应为各单位工程施工图审查通过当期)的材料价格按照编制工程预算时已发行的当期信息价格执行……”修改为:“材料价格:预算编制期(预算编制期应为开工日期当月)的材料价格按照编制工程预算时已发行的当期信息价格执行……”。
二、招标文件补充通知部分:
*、本项目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勘误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南安市芯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