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审计局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D...
2026-03-31
天津 变更澄清
天津市审计局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D...
天津-2026-03-31 00:00:00
天津市审计局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信息时间:*********】

天津市审计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天津市审计局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审计局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本项目付款方式变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协审服务费用,其余款项于审计项目完成**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及项目需求书中技术要求变更,详见附件(*

*.本项目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梁晨、冯强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审计局 

(二)采购人地址:津南区渌水道* 

(三)采购人联系人:魏涛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邮箱:*******@**.***.**)。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审计局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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